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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监委公开选调公务员选调程序

更新时间:2024-09-20 17:00:00

  报名。1.报名时间:2018年6月6日至6月29日。2.报名要求:报名者须填写《青海省纪 委监委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经所在单位及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并盖章后,在规定时间内,连同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公务员录用审批表、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小2寸白底彩色照片3张到省纪委监委组织部报名(各市州报名人员请到市州纪委监委组织部报名,汇总后统一报省纪委监委组织部;省直各单位报名人员径直向省纪委监委组织部报名)。报考者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的,取消选调资格,造成不良后果者,追究相应责任。

  资格审查。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在任何一个环节发现不符合资格条件者,随时取消选调资格。

  笔试。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参加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和有关事项另行通知。参加笔试人员与选调人员的比例不得低于3: 1。如符合条件人员较少,将适当核减选调人数。

  面试。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考察。到报考者所在单位进行德、能、勤、绩、廉等情况的全面考察。

  试岗。通过笔试、面试、考察等环节,符合条件者,由省纪委组织部协调有关单位借调试岗。

  公示。根据综合情况确定拟选调人员名单,在青海纪检监察网公示7个工作日。

  转任。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经试岗后,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转任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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