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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教处工作职责

更新时间:2024-12-26 11:25:13

  1、根据上级有关指示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和工作目标,制订学校德育工作计划,指导班主任制订班级工作计划,检查计划执行情况,期末做好工作总结。

  2、抓好学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养成规范及劳动教育,牵头抓好精神文明建设和校园文化建设,认真贯彻《德育大纲》,《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以及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负责处理严重违纪学生的纪律处分、再教育和后进生转化工作,构建文明和谐校园。

  3、做好新生入学前教育,军训工作,组织学生参加各种有益的集体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工作。

  4、组织指导班主任做好班级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制定班主任工作职责及其考核办法、班级常规管理制度及考核办法,并组织实施进行考核评比。定期召开班主任例会,学习班级管理理论,组织交流工作经验。

  5、做好文明班级量化评比工作,组织班主任做好学生的德育考核、操行评定和学生评优评先工作。

  6、负责制定专业部工作职责及考核细则。定期召开专业部工作会议,全面指导并检查专业部工作的落实情况。

  7、指导心理咨询室开展工作,做好全校师生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促进师学生身心健康发展。

  8、负责学校卫生、校园环境保护、劳动任务的安排检查工作。

  9、抓好学校、家庭、社会三结合教育,形成良好的育人环境。

  10、指导共青团工作,定期开展丰富多彩的有益于学生身心健康的教育活动。

  11、负责本处室人员的管理,协调各类人员工作。

  12、完成学校文明学校创建等各级各类的检查工作及学校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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