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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者有权查阅复制哪些资料

更新时间:2024-09-22 06:14:25

  《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首次明确规定,患者有权查阅、复制其门诊病历、手术及麻醉记录、病理资料、医疗费用等全部病历资料。患者有权复印全部病历,既方便了患者使用病历,也体现出了对患者知情权的维护。

  《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倡导以柔性方式化解医疗纠纷,对分歧较大或者索赔数额较高的纠纷,鼓励医患双方通过人民调解的途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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