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 首页 > 百科 > 其他 > 区国税局申报需要什么

区国税局申报需要什么

更新时间:2024-09-21 07:46:11

  纳税人除提供申请报告外,还需附报以下证件、资料:

  一、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核发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二、与纳税人的成立及经营活动有关的合同、章程、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

  三、纳税人银行帐号证明。

  四、国税机关核发的《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五、法定机关授予纳税人的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六、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原件及复印件)。

  七、企业法人代表、办税人员的身份证明(包括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护照原件及复印件)。

  八、纳税人的经营场地证明(如房屋产权证明或具有法律效力的房屋租赁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九、企业财会人员的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凡要求提供原件和复印件的,经审核相符后,在复印件上加盖“与原件相符”印章,作为审核依据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表》等资料一并存档,原件退还纳税人。

相关推荐
- Related -
最新更新
- New -
热门推荐
- Hot -